--關於本次德州1430萬人受害的暴風雪--
【德州國】
你可能會以為Reddit鄉民常掛在嘴邊的"德州國"跟我們說天龍國苗栗國花蓮國一樣只是個幽默梗(還是我們也是認真的 😝)
但事實上德州當初的確就是一個國家 (what?!) 稱為德克薩斯共和國、又叫孤星共和國。當年德州原屬於墨西哥的一部份,後來打了一場獨立戰爭 (Texas War of Independence),變成墨西哥和美國邊境的一個邊陲國家;獨立九年後,因為人口組成本身本來就多美國南方移民、加上墨西哥的威脅、蓄奴州與自由州之間的權力角逐等等複雜的歷史背景因素,最後以獨立共和國的身分加入美國成為第28州。
如果你觀察一下德州的公眾活動,可以發現德州是美國全部州當中,唯一一個可以直接把州旗的高度升到跟美國國旗同樣高度,不像其他州要會有一些特別規定才能把州旗升到等高。同時街道上很常看到只掛州旗、或同時掛州旗和美國國旗。德州人的國族認同也常常是德州人優先於美國人。之前英國脫歐的時候還有德州議員跑出來倡議德州是不是也該脫美再度獨立。
以結果論來說,目前美國有三大電網系統:東部電網(Eastern Interconnection)、西部電網(Western Interconnection)和德州電力可靠性委員會(ERCOT)。 ERCOT 沒有跨過德州以外的邊界、唯一一個完全獨立營運的電網,因此其他兩大電網無法為 ERCOT 供電。同時德州是傳統價值的擁護者,包括蓄奴州歷史、槍枝管制全美最鬆、共和黨鐵票倉、支持小政府低賦稅和自由市場機制等。甚至是連電力這樣的基礎建設也是擁抱市場自由化機制。
【自由的電力市場】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電」是可進行交易的商品,當然也有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發電商提供電力給零售商,即為電力批發市場,接著零售商重新定價後銷售給終端用戶。
關於具有獨佔性質的公用事業廠商是否該自由化也有很多經濟學者有過相關討論,最常見的支持基礎建設事業自由化的說法是為了避免所謂的「A - J 效果」──為了避免追求獨佔利潤,政府可能會對獨佔公用事業進行報酬率管制,但這樣的管制將造成獨佔廠商過度投資、以讓投資報酬率下降至管制標準以下,反而拉高成本與價格。
因此德州目前有三百多家私人廠商,零售電價也是全美最便宜。問題是 100% 自由化市場機制會發生什麼事情?電力這種無法做出差異化的產品當然是低價競爭。廠商不可能平時沒事花錢投資在極端災害下的設備升級讓自己成本拉高。
德州的電力系統主要是針對南方炎熱氣候做設計。然而過去該地也曾在1983、1989、2003、2006、2008和2010年有過嚴寒天候的紀錄。因此2011年聯邦政府監管機構直接要求對德州電力系統進行冬季方案改造。
但為什麼廠商還是沒有做防寒設備投資?ERCOT 的作法也很瘋──誰要立法規定或監管,當然還是要貫徹自由市場機制啊 (個人強烈懷疑有當地廠商政治獻金因素導致這個結果) 只要把極端氣候之下的批發電價拉高到每千瓦時要價 9 美金、也就是平常批發價格的 300 倍,那應該會有廠商願意賺這種暴利而在平日做一些設備升級的投資吧?
問題是德州本身就是能源大州、美國石油和天然氣的最大產地,同時太陽能跟風力發電的競爭也很激烈,要廠商願意賭小到不行的機率去拉高成本賺這種高風險暴利,不如平常好好把價格壓低搶占用戶。
【一堆新聞標題講這次事件是廠商趁雪打劫,個人認為說法不太精確】
一般零售電價只分尖峰離峰幾級電價,在有合約的前提下,電力市場的價格波動是不可能會即時性的影響居民的零售電費。只有批發電價上下跳動的幅度才會非常大。
如果你注意看一下,這次災害賠一大堆錢的用戶、比如最近新聞一直在報導的一個案例:「有人20天電費高達2738美元,相當於近台幣8萬元,甚至有用戶電費暴衝至台幣22萬元」等深受電費飆漲其害的,全都來自於同一家電力公司── Griddy。
Griddy 這家公司主打用戶只要每月付 9.99 美元月費,就能改以批發電價計價用電。正常情況來說用戶的確很賺,畢竟不用受到零售商再剝一層皮;但現在問題來了,此刻情況,適用於德州公共事業委員會之前規定極端氣候批發價格可以拉到每千瓦時要價 9 美金。OMG... 以一個家庭每月用電常見是2000千瓦時來看,一個月電費就是18000美金,差不多50多萬台幣。
後來 Griddy 被輿論罵慘到跳出來發了一篇新聞稿,辯駁說是因為德州公共事業委員會把批發價格強制抬高才會害用戶一下要面對鉅額電費帳單,同時自己在價格拉高的時候也有警告客戶趕快換電力公司、但畢竟有時間差導致還是造成損失 (新聞稿內容: https://reurl.cc/e9dXqL )
該公司也辯說自己在2738美元的那筆帳單中自己只賺 6.48 美元;畢竟那個飆高的批發成本是直接被 Griddy 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相較於在這段期間也跟著慘賠幾億美金的一大堆零售電商,這種商業模式認真聰明、穩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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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事件激起一大堆關於自由市場機制和政府干預的經濟學討論。連共和黨出身的德州參議員 Ted Curz 都發 Twitter 提到" State and local regulators should act swiftly to prevent the injustice" (州和地方監管機構應該迅速採取行動以防止這種不公正的現象)
大家怎麼看呢?